我的论文选集

有理---那您就站起来说话吧!

 

 

 

 

妙用空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黄 建 华

     去年9月10日晚,我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.当我打开门时,那位从偏远山区赶了几十里山路慕名来找的老汉还喘着粗气.他说:“黄律师,请你帮帮我吧!”他----就叫李春明,一个朴实的山区个体户

   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,他说:“1994年2月9日,我在陈清处购进一批饲料.因当时他自愿赊销,销后付款,所以我就多提了点货,并立具了2万元的欠条.由于后来销路不畅,饲料打量积压,陈清又多次来催款,迫于无奈,便于1994年12月19日归还了陈清的欠款.可陈清当时称忘了代欠条来,便写了个收条给我,其实我当时对此并不在意,谁知事隔多年,陈清又以该欠条为凭到法院起诉,而我又没有保存好收条,这叫我如何是好呀?”

    听他这么一说,我到沉思着:是李春明想赖账不还吗?我的职业感觉告诉我,这----不太可能.那倒底是陈清确实忘记了已还款还是存侥幸心理,趁李春明没有保存收条的机会利用法律“合法”地“坑”上一把呢?后一种的可能性最大.看着那双渴求的眼睛,瞧着他那厚实的样子,一股正义的热流猛然涌上心头,我毅然决定受理这不平常的一案

    受案后,我代着重重疑点走访了几个知情人,且在我几次与陈清面对面的交谈之后,我当初的怀疑基本上得到了肯定,但怀疑终归是怀疑,法律讲的是事实和证据,如果找不出收条就得再还一次,这对李春明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呀!我又试着以调解的方式结案,可陈清无论如何都要见收条方可罢休.我想,此案只有智取,方有一线胜诉地希望

    俗话说: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.毕竟陈清对我方有无保存好欠条一直心里没底,而我们对他的情况就更了解.10月25日,我与李春明再次找到陈清.我安排李春明事先向陈清陈述一下还款的全部经过,并称其收条在前段时间搬家时转由其弟弟保存,而其弟弟又去上海打工了,一年半载回不来,要求陈清撤回起诉,可陈清仍一如既往嚷着要家收条.于是,我接过话茬说:“陈老板,前天我与李春明弟弟取得了联系,他说收条的确在他那里,可这段时间又不能回来.否则将会给他造成几千元的经济损失.同时,他也叫我转告你,敬请你再仔细回忆一下,若陈老板执意要打官司的话,他在一审时将不出示收条,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之后,上诉至二审时再拿出来,让你尝尝出两个审级几千元诉讼费的滋味.但是,如果你回忆起来了,请与我联系,我们一同去法院撤诉,看在以前是朋友的份上,我方愿替你承担一半的诉讼费用。”

    贼毕竟是贼,在正义面前就会心虚.这一招果真有效,一计空城彻底打破他的精神防线,第三日便一同在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。

    有人说:你这也不是在行骗吗?不----我可以理直气壮的说.相反,我更认为这正是在尊重事实,正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,正是在为当事人唤回公正!

 

    ----此文发表于《重庆法制报》第766期第3版,后又被《四川法制报》转载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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